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2022年下半年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標準,具體如下: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按規定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其中,繳費基數按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確定為6370元,繳費費率按用人單位費率確定為5.5%。
以上繳費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關于公布2022年度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江醫保發〔2021〕118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