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市、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稅務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妥善解決部分城鄉居民前期未能及時參保繳費的問題,切實保障參保人權益,經研究決定延長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時間
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截止日期從2022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3年1月31日,逾期不再補繳。
二、醫保待遇
居民完成2023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繳費后,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全年。完成繳費參保后,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院住院并已自費結算出院的,必須回原住院醫院進行醫保結算并報銷待遇。各縣(市、區)醫保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積極做好定點醫院協調工作。
三、部門分工
市醫保中心要及時開放繳費系統,暢通應征信息推送和實繳信息接收。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宣傳欄等渠道,加大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力度;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補助工作;稅務部門要暢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渠道,保障居民安全便捷繳費。
特此通知。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揭陽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揭陽市稅務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