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 (財稅 〔2000〕91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等規定,現將我市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及核定征收率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符合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 (合伙)企業取得的經營所得適用 《揭陽市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表》(附件1)。
二、符合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自然人取得的經營所得適用《揭陽市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 (附件2)。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揭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我市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所得率的公告》 (揭陽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號)、 《揭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 (揭陽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揭陽市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表
2.揭陽市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
國家稅務總局揭陽市稅務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