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5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1年1月7日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5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