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橋區、饒平縣、潮安縣國家稅務局,楓溪分局、市直屬征收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73號)等有關法律、文件的規定精神,市局決定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企業,其辦稅人員必須參加稅務機關組織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核發《辦稅人員上崗證》”規定予以暫停執行。
暫停執行核發《辦稅人員上崗證》后,我市各級稅務機關對新登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要及時提供相關稅收政策、辦稅業務的指導,確保納稅人能夠正確地辦理有關涉稅事項,提高辦稅能力,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潮州市國家稅務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