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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掛牌。為確保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掛牌后,承繼原廣東省佛山市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佛山市地方稅務局的稅費征管等職責,并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所明確事項和規定執行。

二、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西路20號;郵政編碼:528000;聯系電話:0757-82963942。原廣東省佛山市地方稅務局(地址: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西路12號;郵政編碼:528000;聯系電話:0757-82139488)為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人民西辦公區。

三、“佛山稅務”微信公眾號繼續沿用,2018年7月5日正式啟用“佛山稅務”新浪官方微博,原“佛山市地稅”新浪官方微博、原“佛山地稅”騰訊官方微博、原“佛山國稅納稅服務”新浪官方微博停止使用。

四、2018年7月5日正式啟用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佛山市稅務局專欄(網址:http://fs.gd-n-tax.gov.cn/原廣東省佛山市國家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old.gd-n-tax.gov.cn/pub/001028/)、原廣東省佛山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old.gdltax.gov.cn/fstax)停止更新和業務受理。

五、納稅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稅務干部違紀舉報、信訪訴求,均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西路20號;郵政編碼:528000),稅收違法行為檢舉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舉報中心(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西路12號;郵政編碼:528000),或分別通過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聯系電話:0757-82503660;

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聯系電話:12366;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檢舉電話:12366;

稅務干部違紀舉報,舉報電話:0757-82963838;

信訪訴求,聯系電話:0757-82320309。

六、按規定啟用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稅費業務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注: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稅費業務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樣式詳見附件。


【政策解讀】:

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稅務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目前稅務機構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推進。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掛牌按照工作部署,市、(區)級新稅務機構將依次完成掛牌工作。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75日掛牌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以下簡稱稅務總局《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以下簡稱省稅務局《公告》的內容,并結合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改革的情況,對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二、制發稅務局《公告》有哪些考慮?

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有序開展,讓改革成果盡早惠及所有納稅人,進一步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納稅人改革獲得感,我們基于盡量減少對納稅人影響、促進納稅人辦稅體驗不斷提升、保證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延續性與確定性的角度考慮,制發稅務局《公告》

三、稅務局《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適用對象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縣(區)三級新稅務機構將分級掛牌。《公告》是對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的明確。每一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即適用稅務總局《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掛牌后,將嚴格按照稅務總局《公告》、省稅務局《公告》、市稅務局《公告》規定執行,各區新稅務機構掛牌時,也將對本級相關事項進行公告,讓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