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規定,現將佛山市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公告如下:
對于本公告公布后在2018年新取得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收入的項目,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為15%,其中,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其計稅毛利率為3%。
本公告適用于所屬期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