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建筑企業項目部繳納企業所得稅,需要關聯跨區涉稅事項報告時無法勾選報驗管理編號,為什么?跨區域涉稅有效期是2022.01.14-2024.01.31,預繳稅款所屬期為2022.01.01-2022.01.31,是否因為跨區域涉稅有效期不是2022.01.01起,可是預繳稅款所屬期無法進行修改,選擇2022.01.14后還是體現2022.01.01。
答: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有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方式與您聯系了解情況并給出正確指引。
歡迎您再次提問,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1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