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預售房還沒有交房,已經辦好貸款,還貸幾個月了。準備近期去交契稅,但要交契稅,被要求必須提供購房發票等資料。而開發商以未交樓為由,拒不提供購房發票。導致無法交契稅,請問:預售房必須等交房后才能交契稅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取不同階段房款時會開具不同發票,一種叫“不征稅發票”,一種叫“應稅發票”。“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房子收取預收款”屬于“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開具“不征稅發票”。等房屋交付,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的“應稅發票”才能辦理契稅申報。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