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為了進一步優化稅收征管資源配置,落實稅收屬地管理原則,理順稅收戶籍管理,根據我市優化稅收征管工作總體部署,特發布《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關于第一稅務分局納稅人調整主管稅務機關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公告》明確了調整主管稅務機關的納稅人名單,調整后的主管稅務機關辦公地址、聯系方式調整后的主管稅務機關辦公地址、聯系方式。
(二)《公告》明確了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調整后,新舊主管稅務機關稅費征管的職責的承繼關系,明確了尚未辦結事項的處理,明確了已作出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簽訂的《委托銀行(金融機構)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納稅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證件、資格、證明、已領用的發票、在用稅控設備的效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