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轉讓住房,有規(guī)定滿五唯一或滿二唯一享受稅收優(yōu)惠,滿五或滿二都好理解。但這個唯一的認定標準是什么,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只擁有一套叫唯一還是指在某個行政區(qū)域(省、市、區(qū)或縣)內只擁有一套住房叫唯一。比如我在廣東有一套住房,我在湖北或北京也有一套住房,那我銷售廣東的住房時,是否能享受這個唯一的優(yōu)惠。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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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33號)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7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