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第十二條規定:9號公告第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