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14號)規定:(十五)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務機關要依法及時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