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追溯到對應屬期。但自2019年新稅制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同一納稅年度是否追溯不影響最終的稅款計算,因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是按月限定扣除上限,如合并扣除不超過上限,可在當年后續月份扣除,如果超過上限,可由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時自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