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起,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新辦納稅人,統一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已經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的納稅人,可以在核定對應票種后,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的納稅人,可以自愿換領稅務UKey開具對應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