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轉登記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如果辦理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可在2019年度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選擇轉登記的,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