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13〕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十二五”期間對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的稅收優惠政策,經審核,同意增加農業部2013年度3600只“改良種用的綿羊”免稅進口計劃,請按《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及2011年進口計劃的通知》(財關稅〔2011〕36號)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1月1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