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6〕95號
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財政部駐四川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經國務院批準,以下稅收優惠政策到2005年12月31日執行期滿,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四川火炬化工廠生產銷售重水產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47號)。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對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釩鈦產品實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52號)。
????請遵照執行。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