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才能享受優惠。
這戶企業的倉儲設施分散在兩地,應當分開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位于城北的倉儲設施占地3000平方米,未達到5號公告規定的面積標準,無法適用該政策;位于城南的倉儲設施占地7000平方米,符合5號公告規定,可以享受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