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其中,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并在固定站點停靠的運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