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因此,公司為員工提供班車服務而取得的班車收入可以享受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2-07-14 16: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