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用的是制造業,但是工商登記的是批發與零售業,然后前去稅務局更改行業的時候稅務局不認可,叫我們改回批發零售業,企業也不能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請問這個不申請加計扣除跟我們高企認定有聯系嗎,會不會影響我們企業的高企認定?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稅務部門對高新技術企業等存在研發活動的各類研發企業會開展稅收優惠宣傳工作。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相關規定,負面清單行業不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其中批發零售業屬于負面清單行業。因此,如您公司確認當年度實際主營行業為批發零售行業,按規定不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是否享受該項優惠與高企認定沒有直接關系。高企認定具體事宜請咨詢科技部門。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2-03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