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港澳居民居住證人員要上稅務部門交社保費暫不能代扣費那每月幾號開始可以交費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社會保險費實行按月征收,征收期從當月1日起至該月最后一個工作日,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征收期不順延。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2-01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