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企業名稱變更,房地產權屬未轉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在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過戶資料前,應先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免,待事項辦結后,再向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事項。
應提供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
4.企業房地產證復印件(驗原件);
5.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驗原件);
6.能證明企業僅變更名稱的其他材料。
自2020年8月10日起,深圳市房地產交易涉稅辦理事項實行線下“全城通辦”,納稅人如需辦理房地產交易涉稅事項的,無論相關房地產位于何處,均可任意選擇我市各區稅務局辦稅大廳進行辦理,各區辦稅大廳地址等相關信息詳見我局官網。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11-30 11: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