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裝卸搬運費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12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