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開僑中學學校于今年5月份突然向學生征收名為衡水金卷的學習資料費,一共6本,共150元。此前沒有任何通知,也并非在學生知情,自愿情況下購買,而是強迫性購買。而且在收費之后,學校方面沒有開任何發票,全年級一共是1000多名學生,沒有一名學生收到發票,而在9月份時,學校又突然向我們分發一套名為卷臨天下的學習資料,在10月29號時,學校突然宣稱此次收費是每位學生220元,同樣是在我們毫不知情,并非自愿情況下強制購買,而且學校方面這次依然沒有向學生開任何發票,兩次收費總金額40多萬,全級1000多名學生沒有收到任何一張發票,這種情況是否構成違法,若是那該如何學生該如何維權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舉報應開具未開具發票行為請致電12366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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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0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