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報關單位上面的商品單位是千克,且沒有申報第二單位,增值稅發票上的商品單位是噸,申報時出現不符,可以如何處理,發票銷售方不同意重新開具發票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請提供相關資料遞交主管稅務機關排除疑點。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02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