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0年8月份在珠海新成立的企業,為廣州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員工均在廣州集團總部簽訂勞動合同、參繳社保(已辦理了珠海成立子公司的社保免參繳),集團公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及申報繳納殘疾人保障金。請問在珠海新成立的子公司是否可以辦理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規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若您單位符合上述情況的,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03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