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是稅前還是稅后實發工資?
答: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及國家統計局的相關解釋,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全部計入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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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當月單位社保費未能托收成功,逾期如何補扣社保費?
答:稅務部門是根據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推送的繳費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費額進行扣費,一般情況下繳費人需要確認銀行賬戶正常,協議有效且銀行賬戶余額充足,稅務部門將提供扣款服務,用人單位無需自行操作,等待銀行扣款即可。若繳費人存在協議無效、賬戶被凍結、銀行賬戶余額不足以及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未推送有效財務賬等問題,則當月社保費無法托收成功。具體無法扣費原因建議繳費人咨詢各區辦稅服務大廳。
當月屬期的社保費批扣數據的征集有效期將在每月最后一天到期,從次月1日起如果繳費人需要補繳上月屬期的社保費,需要繳費人重新發起申請(方式可為前往社保站前臺辦理或者社保局的網上申報服務系統重新發起),待社保經辦機構審批通過后,社保經辦機構會將單筆特殊繳費推送至稅務部門,繳費人在征集有效期內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深稅、微信稅務局、大廳前臺等渠道進行繳費,也可以等待批扣。有關滯納金及權益享受問題請咨詢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咨詢熱線:12333或1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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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在哪可以下載安裝?系統重裝后如何恢復數據備份?
答:您可打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首頁,在【納稅服務】-【下載中心】-【軟件下載】欄目下載最新版本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附用戶手冊)”。雙擊安裝包程序,點擊【立即安裝】,即可安裝扣繳客戶端到本地電腦。
若需要恢復數據備份,您可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打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點擊【系統設置】-【系統管理】-【備份恢復】-【恢復設置】;
(2)點擊“選擇”按鈕,選擇您所設置的備份路徑,選中您需要恢復的數據文件名,備份文件的格式如下:Backup_ALL_ALLDBFILE_日期序列號.dat,然后點擊“打開”按鈕;
(3)“恢復設置”的文件名顯示為您需要恢復的文件名,下方顯示這個文件以前備份的時間,點擊“恢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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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公司2021年發生了研發費用,想在預繳階段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答:企業預繳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應當在當年10月份辦理第3季度(采取按季預繳方式)或9月份(采取按月預繳方式)預繳申報前,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前三季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并將該表與其他留存備查規定資料一并歸集、整理齊全。稅務機關將適時開展后續管理。在后續管理時,企業應當按照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以證實享受的優惠事項符合條件。企業未能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或者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其已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款,并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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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在第3季度預繳時沒有選擇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第4季度預繳申報時還可以追補享受政策嗎?
答:不可以。為簡化操作,企業辦理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第4季度或10-12月預繳申報時不再追補享受該政策,但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10-29 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