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想請問一下如個人賣自種蔬菜或者魚雞鴨那些給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發票嗎?如能開具需要什么資料呢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十六條的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第一條的規定,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征農業稅后,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五、個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需提供以下資料:《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款申報單》1份、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若您對此仍有疑問,您也可拔打廣東稅務12366選擇對應的稅費種類咨詢了解。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