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現場制作食品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十二、關于餐飲服務稅目適用
納稅人現場制作食品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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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根據《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九、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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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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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納稅人以長(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務的按照什么稅目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規定:“五、納稅人以長(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務的,按照住宿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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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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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8-27 17: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