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開電子普通發票來錯了單位抬頭,如何取消啊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后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后,如發生開票有誤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費發票。關于發票系統操作問題,請咨詢服務單位。稅務UKEY:12366-2-9-1;金稅盤(航信):95113;稅控盤(百望):400-833-9666。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20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