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月10日調整了公司的社保最低參保人數,調整之后還是無法進行申報,還是顯示要最低4人參保,是怎么回事呢?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如果用人單位未申報本月社保費的,可通過電局申請調整繳費基數。若本月已申報社保費的,社保基數下月生效。辦理社保繳費工資調整操作如下:請以企業身份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進入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費管理→繳費工資調整,在“本單位在冊人員列表”勾選需要調整工資的人員信息,在“本次調整人員名單”的待工資調整人員填寫“新繳費工資”→提交→確定,系統校驗成功提示“提交成功”即可。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12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