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名下首套房(屬于深圳,已繳納契稅)后在汕尾購買一套189平方的個人商品住宅。想咨詢下汕尾這套商品住宅是按照什么標準繳納契稅?(是汕尾首套?還是全國2套的?)具體的稅率是多少?因為有看到說是按照同一地級市來判定首套還是2套,所以有此疑惑。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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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您購買的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89平方米,面積超過90平方米,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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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