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在代理記賬機構工作時綁定了多家客戶單位的辦稅員及購票員,未能及時解綁后有一家企業(yè)被稅局列為非正常經營,本人去稅局辦理解綁時,工作人員說明需離職申請。請問稅局是否有相關合理的方法辦理該事項?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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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向您致電回復,并給予相關輔導。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6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