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錯過5月的申訴期限,到6月才發現2020年匯總的數據每月有一筆不知名收入,導致全年的申報數據有誤,現在是6月中,咨詢過我司當地稅局,要求我到對方公司注冊地稅局申訴。在個稅APP上查到對方公司祖冊地是清遠市,難道申訴就沒有便捷的處理方式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通過網絡方式辦理年度匯算時,如果發現有單位冒用您的身份申報了收入,您可以就冒用那個身份申報收入情況進行申訴,稅務機關將對您的申訴情況進行核實,并及時向您反饋核實情況。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刪除和申訴時,需要就有關情況進行承諾。如果進行虛假刪除或申訴導致少繳稅款,會影響您的納稅信用,情況嚴重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您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申訴后,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異議處理查詢】查看申訴進度和處理結果。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0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