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房子已經開始月供,但是房子還沒有建好,沒有收房。此時是否可以向開發商索取全款發票,開發也有義務提供全款發票?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的有關規定,對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您可要求房地產開發商開具不征稅發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09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