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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1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17日? ?

  2021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啟之年、“十四五”開局之年。2021年本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強化功能性導向,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法治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持續加大公開力度,增加公開深度,提高公開精度,用更有為的政務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為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工作如下:

  一、進一步夯實政務公開工作基礎

  (一)規范政務信息管理。政府網站引用或登載行政法規的,要對照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行政法規庫的國家正式版本,及時更新完善。推進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系統清理本行政機關現行有效的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通過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源頭審查和公開前發布審查工作機制,市政府各部門報請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發文的,須填寫《公文公開發布意見單》,明確相關公開要求,并同步報送政策解讀稿件,對缺項的原則上予以退文。依托“中國上海”門戶網站,建立全市統一的政府公文庫,實現主動公開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對2010年以來本單位未開展過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的政府公文開展全面梳理和屬性認定工作,整理形成涵蓋本級政府和本系統政府公文的重點制度文件匯編,并在本單位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政策文件”欄目集中公開。圍繞企業群眾創業辦事需求,強化“一類事”政策文件主題分類,提高分類的精準性和查閱的便捷性。

  (二)做好法定公開內容的日常維護。嚴格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持續拓展細化主動公開的具體內容。做好各類規劃集中公開,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主動公開本區、本系統“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推動歷史規劃(計劃)的歸集整理和主動公開。落實專人專責,健全法定主動公開專欄的日常檢查、維護和更新工作機制,杜絕錯鏈、斷鏈和內容混雜。強化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等權力配置和辦事服務信息的調整更新。因法律法規修訂、職能轉移調整、流程優化等原因導致內容變化的,要及時公開調整后的準確信息,明晰權力邊界。

  (三)優化完善依申請辦理工作。準確適用《條例》和《規定》,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規范提升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請公開轉主動公開常態化審查機制,對于依申請公開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開展審查研判,符合主動公開條件的及時轉化公開。優化和規范內部辦理流程,盡可能縮短辦理時限,提高答復效率。研究制定本市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的具體措施,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載明收費要求和標準,加強收費管理,不得泛化收費情形,依法保障申請人合理信息獲取需求。

  二、進一步提高解讀和回應實效

  (一)推進政策文件精準解讀。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凡是面向企業和市民的主動公開政策性文件,均要開展解讀。加強政策解讀材料質量把控,對政策制訂過程中收集到的普遍關注點和疑惑點,要有針對性地予以解答、說明,杜絕簡單摘抄文字、羅列文件小標題等形式化解讀。強化政策施行后解讀,對政策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文件起草單位要開展二次解讀、跟蹤解讀。合理選擇解讀形式,講明講透政策內涵,綜合選用新聞發布會、政策通氣會、圖示圖解、場景演示、卡通動漫、專家訪談、短視頻等多元化解讀形式。年內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多元化解讀率不得低于60%。擴大政策解讀傳播面,對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讀材料,要協調主要新聞媒體、重點網站和新媒體平臺轉發轉載,提高政策到達率和知曉度。試行政策解讀精準推送,稅務、就業、人才、教育領域的市級主管部門要通過“一網通辦”總門戶和“隨申辦”移動端的個人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開展重要政策和解讀材料的主動推送服務,實現“政策找人、政策找企業”。

  (二)抓好日常回應關切和政民互動。優化網上政民互動渠道,全市政府網站要開放政策發布頁面的網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動板塊醒目位置開設網上咨詢功能,推動網站知識庫與“12345”政務服務總客服知識庫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網上問題建議的轉辦、分辦、反饋、選登機制,政策起草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收集到的問題建議進行解答和回應。嚴格落實回復期限,通過網上領導信箱、人民建議征集信箱、網上信訪等渠道收集的信訪訴求,要嚴格按照法定期限進行回復;通過網上咨詢、網站留言、“12345”網上受理平臺收到的意見建議和問題咨詢,答復期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簡單問題要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答復。強化“一網通辦”平臺數據分析應用,對于政務服務好差評排名靠后的辦事事項和“12345”政務服務總客服咨詢投訴集中的辦事事項,承辦部門要進行專項回應,有針對性地改進辦事流程,切實破解企業市民辦事的痛點堵點問題。鼓勵采取“云調研、云走訪、云反饋”的方式,強化政民互動對解決實際問題的支撐能力。16項民心工程的市政府牽頭部門要通過“一網通辦”總門戶、“隨申辦”移動端等渠道,開展線上問卷調查,切實聽取市民對民心工程推進情況和實施效果的意見建議,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

  三、進一步推進更高水平決策公開和公眾參與

  (一)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嚴格落實《上海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及配套文件,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源頭管理。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由市政府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并向社會主動公開。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年度重點工作,于每年3月31日前,確定并發布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后續要根據決策事項的推進情況,以目錄歸集的方式,對各事項的決策草案、制訂背景、意見征集采納情況、會議審議情況、決策結果等各項信息進行超鏈接展示。目錄內事項確需調整的,有關單位要及時更新目錄內容,并就調整的原因作出說明。

  (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公眾參與。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機制,暢通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政策制訂的渠道,規范做好決策預公開、邀請利益相關方列席政府決策會議、會議公開等工作。提高政府決策靶向性和質量,制訂涉企政策必須聽取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意見聽取和采納情況作為上會討論的前置條件。擴大重要決策草案意見征集的覆蓋度,對于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需公開征求意見的決策草案,除在政府網站公示外,還要通過“一網通辦”總門戶、人民建議征集信箱、“隨申辦”移動端、政務新媒體等市民廣泛使用的平臺,收集社會公眾對決策草案的意見建議,并在決策文件出臺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前期意見的收集、采納情況以及較為集中意見不予采納的原因。強化決策審議過程公眾參與,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年內邀請企業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關方代表列席本單位決策會議不得少于3次,具體議題原則上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中選取,代表列席和意見發表采納情況向社會公開。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選取適當議題,對議題審議情況開展在線直播,提升工作影響面和傳播度。

  (三)辦好政府開放活動。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繼續結合區域和業務實際,圍繞“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民生保障、公正監管、公共衛生安全等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領域,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政府開放活動。政府開放活動期間,要設置座談或問卷調查等環節,主動聽取參與代表對相關工作的意見建議。對于收集到的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吸納,并作專項反饋。鼓勵通過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穎形式開展政府開放活動,拓寬政府開放渠道,擴大活動展示面,讓更多社會公眾知曉了解、認同支持政府工作。將8月確定為全市政府開放月,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集中在8月組織開展以公共管理機構、公共服務場所為主的線下系列主題開放活動,形成規模效應。

  四、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一)動態優化更新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持續對政務公開全領域標準化規范化目錄優化調整,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工作部分的公開事項的再梳理和再細化,確保標準目錄對重點業務工作的全覆蓋、無遺漏。強化公開事項和具體公開內容的聯動展示,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在本單位門戶網站醒目位置設置網頁版標準目錄的入口,并通過超鏈接等方式,實現公開內容的一鍵查閱,便利公眾通過標準目錄進行公開信息的直接檢索和查看。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探索標準目錄和網站主動公開目錄的直接對應和融合應用。

  (二)強化標準化規范化成果創新性應用。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轉化,圍繞企業市民“高效辦成一件事”“清晰讀懂一件事”,加快開發“政策服務包”“一件事導覽”等集成式、主題式、場景式公開產品。加強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隨申辦”移動端等平臺聯動,強化政務數據分析和落地應用,豐富“掃碼看”“掌上查”、政策服務信息差異化推送等公開形式和手段,提高公開的實用性和易用性。涉及26個國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領域的市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經驗的指導提煉,年內至少出臺1個該領域的標準化應用產品。對于成熟的經驗做法,及時在全市復制推廣。

  (三)推進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延伸。加強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在形式、內容、標準上的有效銜接,市民政局和各區政府要強化統籌指導,通過出臺指導意見、制訂通用標準目錄模板等方式,指導各村(居)委會公開包括集體資產管理、財務收支、鄉村振興、為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內容的基層自治信息,全面推進本區村(居)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行業市級主管部門和市國資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出臺相應領域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后,列出本系統范圍內的適用主體清單,督促相關公共企事業單位研究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依法全面公開各類服務信息。

  五、進一步優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細化深化衛生健康領域信息公開。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強化公共衛生信息公開,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重點圍繞散發疫情、隔離管控、精準防控、冷鏈運輸、流調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員流動等發布權威信息。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全市醫療機構線上服務專欄建設,動態更新各類就醫服務類信息。開放外國、港澳臺醫師在華短期行醫執業信息查詢服務,集成公開互聯網醫院信息。完善醫院、社區醫療點等線下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優化信息查詢、就醫引導等服務,方便老年人群體日常就醫。優化“962120”非緊急轉運熱線的服務預約功能推介,擴大公眾知曉度,提高市民預約的便捷度和預約服務時間的精準度。繼續推進實施生活飲用水“掃碼知衛生”項目。

  (二)細化深化教育領域信息公開。繼續優化細化各級各類招生考試信息的公開,重點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公辦學校對口招生區域范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錄取辦法等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強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發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讀。繼續規范教育培訓機構信息公開行為,督促各機構在顯著位置公布辦學許可信息、法人登記信息、收退費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單”管理制度。開展中小學信息公開事項梳理和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工作試點,探索建設基礎教育信息公開標準化平臺。

  (三)細化深化市場監管領域信息公開。嚴格落實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圍繞市場主體信息資源需求,做好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的梳理、匯總和公開,以專題形式向市場主體全面展示有關內容。完善統一知識庫建設,推進線上線下信息同源,切實提高線下服務窗口的政策咨詢服務能力。完善“上海智慧電梯碼”功能建設,增加電梯故障信息向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推送功能,逐步實現本市電梯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發布工作。加大對聯合執法、專項整治等工作開展情況和消費者維權統計分析數據的公開力度。歸集做好市場監管“雙隨機、一公開”信息的展示。

  (四)細化深化生態環境領域信息公開。重點圍繞空氣質量、地表水環境質量、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質量、海洋環境質量及輻射環境質量等內容,持續加大信息公開和解讀力度,及時公開藍天、碧水、凈土污染防治攻堅戰信息。按時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受理情況、擬審批公示、審批決定以及公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信息,繼續做好排污許可信息公開。加大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力度,集中公開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和“雙隨機”抽查信息,公開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做好本市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規劃的公開和配套解讀。公開《2021年上海市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和《2021年上海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做好中央和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公開工作。開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試點。

  (五)細化深化財政資金領域信息公開。深化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全面實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公開要求從市級預算單位向市級以下的各級預算單位延伸,實現全市各級預算單位全覆蓋。擴大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公示范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有關信息也要向社會公示。加大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力度,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推進財政政策績效目標公開試點。市級層面選擇5個資金量較大、影響面較廣、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由政策對應的牽頭部門在公開財政專項資金信息時一并公開績效完成情況,區級層面按要求選取試點項目參照執行。加大惠民惠農政策和資金發放信息公開力度,推動補貼信息公開向村居延伸。

  (六)細化深化交通管理和執法領域信息公開。加強軌道交通站點服務公開工作,完善和優化軌交站點周邊引導標識,便利公眾出行。規范公交線路調整優化流程,研究過程中要充分聽取沿線居民意見,提高公眾參與度,提升公交站點布局和線路設置的科學性和公眾滿意度。結合“上海停車”APP的宣傳推廣,做好停車場(庫)相關信息的公開、查詢工作。對本市機動車單向行駛、禁停路段、非機動車禁行區域等交通管制信息,實行底數管理,定期以清單及地圖標線形式,向社會公開并動態更新。加大對私劃停車位、禁行線等非法交通標線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公開清理和整治情況。加大網約車、外賣快遞車輛的執法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定期通報機制。探索按月將全市違章高發行為和點位排行向社會公開的工作機制。擴大交管數據開放利用,推進交通實時數據向常用導航軟件開放,提高交通引導和疏解能力。

  (七)加大公共數據開放力度。圍繞城市數字化轉型工作,針對交通物流、金融服務等領域開放數據共性訴求,引導水、電、氣、交通、醫療等領域數據深度開放,年內新增開放公共數據1000項。開展數據質量提升工程,全面滿足公共數據開發利用需求。優化完善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功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隱私保護水平。繼續引導開展公共數據開放應用試點項目建設,年內力爭打造10個標桿項目,服務50個應用場景。

  未涉及上述重點領域的市政府其他部門要結合本部門重點業務和年度重點工作,自行確定本系統年度公開重點領域,明確細化公開內容和要求,并在條線上進行部署,抓好重點領域公開任務落實。

  六、進一步強化平臺和渠道建設

  (一)提升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線上公開主渠道建設和管理水平。持續深化以“中國上海”門戶網站為龍頭的政府網站群建設,不斷推動政務公開、辦事服務、政民互動等板塊均衡、融合發展。完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功能建設,實現平臺上政府網站運行情況統一監管、實時提醒。統一部署市政府及部門網站智能檢索、智能問答功能,打造標準統一、分布運營、內容豐富的政務知識庫,實現一網通查、一網通答。強化面向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務能力建設,著力提升政府網站無障礙水平。深入推進政務新媒體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主管主辦責任,加強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提升以“上海發布”為龍頭的政務新媒體矩陣運行水平。加強政務新媒體運營互動力和引導力能級建設,統籌做好信息發布的前置審核研判、后期評論收集和互動溝通,實現權威發布、引導預期、回應關切的綜合效應。加大政務新媒體對政府公報、重要政策及解讀材料等政府權威文本的推送和傳播力度。

  (二)強化政務公開專區等線下公開場所和平臺建設。各區政府要進一步優化完善政務公開專區功能建設,充分將專區運營和企業市民辦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打造政務公開線下綜合平臺。專區在做好依申請接收、政府信息查閱、公報免費發放、政務公開意見收集反饋等常規服務保障外,還要提供重要政策現場集中解讀、公眾參與活動咨詢報名、群眾辦事痛點堵點問題收集等服務。市政府各部門要強化政務公開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知識庫建設,提高窗口對服務需求的響應和現場處理能力。對土地征收、舊區改造、義務入學、就診就醫、養老服務等面向特定區域和人群的公開事項,要通過公共查閱點、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定點、定向公開。

  七、嚴格強化工作保障和監督

  (一)健全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進一步完善主要領導親自主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政務公開主管部門(機構)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重點研究政務公開的縱深發展問題,推動權力運行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公開工作落實落細。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將政務公開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確保政策解讀、第三方評估等工作順利開展。

  (二)提高業務培訓實效。將《條例》和《規定》列入領導干部學法內容,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和認識水平。開展政務公開通識培訓,用兩年時間對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輪訓一次。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管理部門(機構)和業務部門(機構)的協調聯動機制,將各項公開要求融入行政機關日常業務工作。

  (三)強化激勵問責和工作監督。制定全市政務公開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方案,對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依據《條例》和《規定》進一步完善問責機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考核長期落后的單位,公開通報并約談主要領導,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各區政府要繼續開展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評估,評估結果列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分值權重不低于4分,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完善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機制,各區政府和有條件的市政府部門要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本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質量和效果開展獨立公正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改進和優化工作的重要參考。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要點,結合實際,制訂本區、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并在本工作要點印發后30日內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開,工作要點的落實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