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廣州登記的車輛,長期在中山使用,并在中山年檢,請問年檢時可在中山購買車船稅嗎能在購買交強險時由保險公司代繳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六條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
第七條 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綜上所述,您可通過保險公司代扣代繳或是前往車船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2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