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號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2號》(粵國稅辦發〔2018〕8號),結合《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國稅辦發〔2018〕6號)的有關工作要求,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2018年6月25日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第3號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2號》(粵國稅辦發〔2018〕8號),結合《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國稅辦發〔2018〕6號)的有關工作要求,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2018年6月25日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6月29日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2號》(粵國稅辦發〔2018〕8號),結合《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國稅辦發〔2018〕6號)的工作要求,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以《汕頭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對外公布,以方便納稅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