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財政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財法〔2020〕2號)和《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和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事項操作指南的通知》(粵財稅〔2020〕3號)要求,承接好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和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事項委托實施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以及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申報指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反映。
附件:1.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申報指引
汕頭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