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粵國稅函〔2017〕3號)轉發給你們,市局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加強部門協調,抓好政策貫徹落實。辦公室、稅政、征管、納服、信息中心等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共同督促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項工作任務,責任要落實到具體負責部門、崗位和人員。及時向市局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政策落地生根。
二、加強宣傳培訓,確保政策應知盡知。結合《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汕頭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研發費加計扣除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通知》(汕國稅函〔2016〕70號)要求,充分發揮已組建專業團隊作用,由專家團隊負責針對性地開展完善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普及性宣傳,舉辦相關專題的納稅人學堂,確保每一戶應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應知盡知。
三、加強跟蹤督導,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加強對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導,建立健全政策落實情況臺賬,通過臺賬記錄其研發活動及其享受稅收優惠情況、輔導宣傳情況,同時市局將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跟蹤督查,強化監督促落實。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