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廢止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條款或內容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3.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19年7月1日
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廢止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條款或內容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3.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19年7月1日
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需宣告全文廢止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有9份、部分條款或內容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5份、修改部分內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3份。現以《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對外公布,以方便納稅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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