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7〕51號)等規定,現將2020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單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穗單位)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申報繳納時間和方式
(一)申報繳納時間
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并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申報繳納方式
1.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進行辦理。
2.上門申報:用人單位到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點)填寫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征收標準及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等文件,規定如下:
(一)征收標準。繼續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標準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屬期至2021年度)。
(二)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實行分檔征收。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單一標準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ㄊ小^)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其他
(一)電子系統網址
相關政策及附表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進行下載。
(二)政策咨詢電話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