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擴大網上申報的應用范圍,我局決定從2012年7月1日起對出口企業推廣應用出口退(免)稅網上正式申報。
一、出口退(免)稅網上正式申報的企業范圍
(一)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零申報生產企業,即同時滿足:當期出口額為0、單證收齊出口額為0、免抵退稅額為0、免稅進口料件金額為0、無進料加工手冊登記或核銷的情況,原則上應實行網上申報。
(二)其他企業范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出口退(免)稅網上正式申報期限
出口企業應在當月14日前(逢節假日順延),登錄廣州國稅門戶網站(www.12366.gov.cn)進行網上正式申報,逾期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納稅人網上正式申報業務。逾期未申報和因各種原因導致網上正式申報不成功的出口企業,應按現行上門申報要求,在當月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攜帶有關申報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三、成功辦理網上申報后,符合本公告第一條第(一)款條件的企業無需上門遞交紙質申報資料;其他企業必須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上門遞交相關紙質資料。
詳情請查詢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服務熱線咨詢。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