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18年-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8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進一步優化
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8年-2020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構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圍繞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加快稅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轉化復制推廣,切實解決辦稅(繳費)堵點、痛點、難點,服務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稅收營商環境建設的部署要求,主動對標國內外先進服務水平,結合國內營商環境評價要求,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為契機,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大力推進一批改革創新舉措在全省范圍內落地施行,努力突破稅收營商環境建設制約,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打造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助力廣東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需求導向。廣泛征集了解納稅人、繳費人對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從納稅人、繳費人的實際需求出發,科學謀劃工作布局,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關切,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服務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堅持改革創新。主動對標國內外先進水平,借鑒學習先進做法和前沿實踐,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和魄力深化一批有內容、有實質、有成效的改革舉措,通過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打破藩籬,既要立足當下解決現實問題,又要著眼長遠建立長效機制,夯實優質便利的稅收營商環境基礎,建設國內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助力深化廣東營商環境改革。
3.堅持科學推進。以系統科學的思維、統一規范的標準和務實有效的方法為保障,加強統籌協調,分步推進工作任務逐項完成。在推進過程中,注意及時反饋和考量各項措施的效果,促進措施的完善和更新,提升稅收營商環境建設成效。
4.堅持試點先行。采取部分地區試點先行先試,分步推進的模式,發揮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的創新優勢,打造試點,帶動突破,推出一批特色亮點措施,力爭利用三年時間推動各項優化措施在全省落地生效。
5.堅持協作共治。融入國家治理體系,加強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合作,主動融合“數字廣東”建設,加強部門間信息數據的共享共用,形成開放共治、管服共促的稅費治理方式。
(三)行動目標
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加大稅制改革力度,持續推進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到2020年,我省營商環境納稅指標國內排名位居全國前列,形成充滿活力、富有效率、體驗更好、更加開放的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稅收營商環境。
(四)推廣步驟
1.試點先行。確定廣州、珠海、汕頭、佛山、東莞5個地市作為試點單位,重點發揮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兩個自貿區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突破創新示范作用,先行先試,積累經驗。
2.全面推廣。在試點基礎上,部署推進全省稅收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改革措施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確保全省范圍內100%落實到位,實現全省稅收營商環境優化升級,初步形成具有競爭力、吸引力和創新力的稅收營商環境,推動廣東稅收營商環境評價持續向好。試點地區持續深挖稅收營商環境優化潛力,探索實現改革舉措再優化再提升。
二、行動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減少納稅次數,打造集約化營商環境
1.實行主稅附加稅同步征繳。2019年6月底前,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動計算申報,納稅人一次性完成主稅附加稅申報繳納。
2.簡并房地產交易業務事項。優化一手房交易業務流程;推行二手房登記、辦稅“一體化”服務新模式。
(二)實施精準服務,壓縮納稅時間,打造便捷化營商環境
3.簡并資源稅征期,將資源稅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個月申報,調整為按月或按季申報。
4.簡化代扣代繳申報。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等由發生時按次申報改為按月匯總申報。
5.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推動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行政審批,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6.優化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征管流程,推動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跨省共享。
7.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實現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與公安系統電子化交互,簡化車購稅檔案資料,實現無紙化管理。
8.擴大稅(費)優惠備查范圍。現有各稅種的備案類優惠事項、非稅收入優惠事項以及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備案事項,應以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同時兼顧防范稅(費)風險為原則,逐步擴大備案改為附報資料備查、以申報代替備案的范圍。
9.簡化出口企業退(免)稅備案信息采集,不再向納稅人采集《出口退(免)稅備案表》中與工商登記重復的項目。
10.清理涉稅(費)證明。按照國務院相關要求,對稅務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11.取消資源稅管理證明。
12.推行納稅記錄網上查詢和打印。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實現納稅人自主查詢和打印納稅記錄。
13.精簡涉稅資料報送。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2019年底前精簡25%以上。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
14.便捷發票使用。繼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范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
15.優化增值稅代開發票管理。提升發票使用便捷度;推動發票代開“零跑動”; 推行二手房交易、個人出租房屋普通發票代開電子化;擴大企業代個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范圍;擴大電子發票應用范圍;除了特定納稅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稅發票抄報稅。
16.實現網上更正申報。實現主稅種網上更正申報;推進全稅種網上更正申報。
17.推進“一網”辦稅。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2020年12月底前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網上辦理。
18.推進“一門”辦稅。2018年12月底前,將房地產交易、車輛購置稅征收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需與同級政府其他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優先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對于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整體進駐,9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可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務服務中心實現應進必進,進駐后的辦稅服務廳可辦理全部涉稅事項。
19.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清單,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 “一次不用跑”省、市、縣(區)、鄉全覆蓋。2018年12月底前,5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2019年12月底前7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
20.推進“一窗”辦稅。所有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一人”辦稅模式,綜合窗口可辦理所有各類涉稅事項。
21.編寫稅收制度分類指引。按稅種、流程、行業等多維度編寫稅收分類指引,方便納稅人便捷查詢所需稅收制度,增強政策服務精準度。
22.編寫辦事指南。建立辦事指南發布機制,制定規范統一的線上、線下辦事指南。
23.開發“國際匯稅通”系統,集成企業、稅務、外管、銀行四方數據,通過互聯網和“數字廣東”政府大數據平臺進行數據傳輸,實現稅收、付匯、金融“一站式”服務,整個辦理流程從原來的“至少跑兩次”到“零跑動”。
24.實現智能化、一體化稅法宣傳。以納稅人行為軌跡分析為基礎,實現納稅人個性化信息自主定制,智能精準推送,逐步形成自主定制到智能推送的個性化宣傳輔導模式。
25.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按季度舉辦稅收政策解讀視頻會。實施稅收政策發布、政策解讀、政策宣傳三同步,在政策發布時,同步政策解讀,同步政策宣傳,各地根據工作實際自行制作納稅人學堂專題培訓輔導課件。
26.規范納稅(繳費)咨詢。加強12366網上咨詢與熱線咨詢相互融合,搭建智能咨詢平臺,拓展12366受理渠道。建立智能咨詢庫,實現24小時咨詢服務。統一辦稅(繳費)服務廳、12366等不同渠道的咨詢答復口徑,實現納稅(繳費)咨詢規范統一。
27.應用移動支付“云繳稅”“云繳費”,推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鍵申報”。
(三)加快稅制改革,減輕稅費負擔,打造低成本營商環境
28.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從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等方面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
29.放寬個人免稅權限制。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放棄免稅權不受“36個月不得享受減免稅優惠限制”,僅對當次代開發票有效,不影響以后申請免稅代開。
30.公布相關系統接口規范。公布基于互聯網稅務端涉企系統接口規范,供納稅人自行開發使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下,支持納稅人通過接口提交申報數據、申報表單和獲取相關反饋信息。
31.推動人民銀行制發第三方繳稅業務規范,明確業務流程。
32.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推進涉稅專業服務實名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
(四)創新管理手段,優化稅后流程,打造高效能營商環境
33.優化多繳退稅辦理流程。推進多繳退稅電子化,實現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辦理業務網上辦理。
34.拓展納稅信用查詢渠道。提供公開便捷的納稅信用自助查詢渠道,納稅人可實時查詢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級別及納稅信用扣分明細。
(五)加強事后監管,規范稅收執法,打造公平化營商環境
35.優化重大涉稅事項輔導。針對涉及多地區或多稅種的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推行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納稅服務工作機制,依申請為大企業協調重組中的疑難事項;針對大企業重大交易事項,提供專業輔導,提出稅收風險建議,降低大企業重大事項涉稅風險成本。
36. 全面推行“三項制度”。按照稅務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做好有關制度在我省的實施執行工作。
37. 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在稅務總局制定稅務系統權力和責任清單范本基礎上,參照制定本級權力和責任清單。
38.聯合實施失信懲戒。進一步推動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應用“互聯網+監管”方式,推送納稅信用信息和稅收違法“黑名單”至相關部門,強化聯合懲戒。
三、行動保障
(一)解放思想,突出改革創新。全省稅務部門要轉變傳統征管思維,以納稅人、繳費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創新,從根本上破除制約稅費征管服務效率提升的壁壘,從制度、方式、渠道、科技等多方面突破創新,為納稅人、繳費人打造低成本、更便捷、更集約、可信賴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統籌推進,抓好任務落實。廣東省稅務局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統籌稅務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各地稅務機關應參照廣東省稅務局成立本單位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認真落實稅務系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改革各項措施。
(三)加強溝通,做好改革宣傳。各地稅務機關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工作,要加強部門合作,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要積極應用新媒體、移動終端等渠道,從納稅人、繳費人視角開展宣傳,提升改革獲得感。廣州、珠海、汕頭、佛山、東莞5個試點單位要積極反映和展現我省稅費便利化改革成效。
(四)跟蹤問效,推進示范帶動。廣東省稅務局將結合國內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通過綜合運用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對各地稅務機關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情況開展考評,推動我省稅務系統同發力共提升。各地稅務機關要及時總結創新經驗及存在問題,并及時送報廣東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