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安排有序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267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補充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實施方案》(粵國稅函〔2015〕303號下發)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以納稅人滿意為原則,切實加強納稅服務工作。要指定專人全程跟蹤,采取有效措施,排查風險、化解矛盾,合理有序安排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以下簡稱升級版)推行工作。
二、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通知》的要求,一律不得要求納稅人攜帶計算機前往升級版現場。納稅人戶數較多、條件具備的地區可采取區域集中的模式,在不影響正常辦公秩序的前提下,安排除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以外的合適場所作為升級版置換現場。
三、各級國稅機關在對存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辦理置換升級版過程中,應督促服務單位向需置換升級版的納稅人提供相應工具軟件及詳細使用說明,指導納稅人完成相關數據備份及其它配套工作,如納稅人難以自行完成操作的,基層稅務機關應協調服務單位做好納稅人置換升級版工作。
四、各級國稅機關要層層落實責任,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輿情監控,遇有群體性事件或輿情,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快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妥善處理。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5月28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安排有序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目前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正在全國范圍分步全面推行,各地國稅機關本著“積極穩妥,先易后難,先一般納稅人后小規模納稅人”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科學周密地制定推行方案,蹄疾步穩,分步推進,推行工作平穩有序。但是近期發現個別地區推行工作中存在納稅服務工作不到位,辦稅服務廳升級現場秩序混亂等問題。為保障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工作平穩有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國稅機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細化推行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切實加強納稅服務工作,合理有序安排推行工作,分批次、分時間段安排納稅人有序升級,堅決避免出現辦稅大廳升級現場擁擠混亂等問題。納稅人戶數較多、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采用區域集中、區域通辦的工作模式。同時各地要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崗位職責及具體責任人,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升級現場秩序良好。
二、各地國稅機關要監督服務單位認真做好納稅人升級培訓工作,一律不得要求納稅人攜帶計算機前往升級現場辦理,對于因實際困難確實需要提供上門服務的,服務單位要及時安排專門服務人員上門升級服務。
三、各地國稅機關要切實加強服務單位監督管理,對服務單位發生搭售設備和軟件等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