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地稅局,佛山市順德區財稅局:
現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二O一O年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自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發生載運旅客或者貨物的行為。
本通知自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